爱书的福建人看过来!
公共图书馆法出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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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书全免费哦!
公共图书馆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数数看不到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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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图书法大家可能还不了解
听播报君给大家说一说
出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4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
并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
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
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
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
同时还规定
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
该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地位
这是*的十九大之后
出台的 部文化方面的法律,
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
的又一部重要法律,
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
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起来了解下
这部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
公共图书馆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共6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出台一部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的公共图书馆法,是社会各界的夙愿。这部法律从酝酿到出台,历时十几年时间,得到了*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经过了多个部门反复论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回应了社会关切,凝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共识。
公共图书馆是传承人类文明、传播先进文化、开展社会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重要作用。公共图书馆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
法律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方向,提出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坚定文化自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 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国家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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