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权团体认为,贫困是一个人权问题。世界各地有数百万人生活在贫困中,其基本人权受到侵犯。在肯尼亚和柬埔寨等国家,成千上万的家庭被迫生活在贫困中,不断面临当局不经与他们协商立即驱逐的威胁。以色列还发布了宵禁令并封锁了道路,迫使巴勒斯坦儿童不能上学。在一个被迫早婚且没有为单身母亲提供基本照顾的社会中,许多妇女死于分娩。他们都是侵犯基本人权行为的受害者。
生活在没有人权保障中比物质的贫困更糟。穷人被边缘化,由于无法参与影响其生活的决定而侵犯了人权。例如,在肯尼亚的内罗毕,国际特赦组织(AI)反对地方当局试图驱逐7,多人离开家园,因为地方当局希望将他们的土地卖给地产开发商。午夜,人们被迫离开家园并被推挤。警察随时待命,以保护这样做的人。不可否认,这是一个人权问题。
国际社会有责任保护受冲突或灾难影响的人。确保继续实施经济和社会正义也很重要。人人都有获得适当生活水准的机会,免于饥饿。根据国际法,获得基本保健和免费获得基础教育是基本人权。然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几十年之后,原始的人权条约已经改变了方向,几十年后,各国*府正在考虑是否能够遵守这些条约。在使所有公民对与贫困有关的基本人权负责方面,*府也面临挑战。
世界银行开发署和中央统计组织(WHO)编写了一份关于年贫困调查的生活水平的报告,该报告列出了缅甸1,万人生活在贫困中,占该国人口的24.8%。在年至年期间,该国的贫困人口急剧下降,从年的48.2%下降到年的24.8%。尽管人口增加,但年至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1,万。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由于一些不可预见的灾难,缅甸的许多人可能会从弱势群体返回穷人。
然而,在改善基础设施的进程中,如果仅因为极少数人的阻拦而造成绝大部分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了整个群体的发展速度,则是需要进行细致的工作和仔细地甄别“谁是真正的贫困者”,而非将一些投机客的“别有用心”通过媒体的放大作用,而成为误导民众的舆论。
再者,贫困的问题不仅只是“强权”欺凌“弱势群体”的问题,根本的是认知和知识的缺陷导致,因此,真正减贫首先是思想的转变和知识的传递。当然,思想的转变并非一定要通过激辩,这只是方式之一,更重要的是体感和有信用背书的“言传身教”;而知识的学习也并非都需要通过学校学习,“干中学”是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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