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

文字的良心苏珊middot桑塔格


文字的良心?苏珊·桑塔格/文?*灿然/译我们为文字苦恼,我们这些作家。文字有所表。文字有所指。文字是箭。插在现实的厚皮上的箭。文字愈有预示力,愈普遍,就愈是又像一个个房间或一条条道。它们可以扩张,或塌陷。它们可以变得充满霉味。它们会时常提醒我们其他房间,我们更愿意住或以为我们已经在住的其他房间`:它们可能是一些我们丧失居住的艺术或居住的智慧的空间。最终,那些精神意图的容积,会由于我们再也不知道如何去居住,而被弃置、用木板钉上、封死。例如,我们所说的“和平”是指什么?是指没有争斗吗?是指忘记吗?是指宽恕吗?或是指无比的倦意、疲劳、彻底把积怨宣泄出来?我觉得,大多数人所说的“和平”,似乎是指胜利。他们那边的胜利。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和平”;而对其他人来说,和平则是指失败。原则上,和平是大家所渴望的,但是,如果大家都接受一种看法,认为和平意味着必须令人难以接受地放弃合法权利,那么最貌似有理的做法将是诉诸少于全部手段的战争。这样一来,呼吁和平就会让人觉得如果不是骗人的,也肯定是过早的。和平变成一个人们再也不知道该如何居住的空间。和平必须再移居。再开拓殖民地……而我们所说的“荣誉”又是指什么呢?荣誉作为检验个人行为的严厉标准,似乎已属于某个遥远的年代。但是授予荣誉的习惯——讨好我们自己和讨好彼此——却继续盛行。授予某个荣誉,意味着确认某个被视为获普遍认同的标准。接受一个荣誉意味着片刻相信这是一个人应得的。(一个人应说的最体面的话,是自己不敢受之有愧。)拒绝人家给予的荣誉,似乎是粗鲁、孤僻和虚伪的。通过历年来选择授予哪些人,一个奖会积累荣誉——以及积累授予荣誉的能力。不妨根据这个标准,考虑一下其名字备受争议的“耶路撒冷奖”,它在相对短的历史中,曾授予二十世纪下半叶一些 的作家。虽然根据任何明显的标准,这个奖都是一个文学奖,但它却不叫做“耶路撒冷文学奖”,而叫做“社会中的个人自由耶路撒冷奖”。获得这个奖的所有作家都曾真正致力于“社会中的个人自由”吗?这就是他们——我现在必须说“我们”——的共同点吗?我不这样想。他们代表着一个覆盖面很广的*治意见的光谱,不仅如此,他们之中有些人几乎未曾碰过这些“大字”:自由、个人、社会……但是,一个作家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作家是什么。作家——我指的是文学界的成员——是坚守个人视域的象征,也是个人视域的必要性的象征。我更愿意把“个人”当成形容词来使用,而不是名词。我们时代对“个人”的无休止的宣传,在我看来似乎颇值得怀疑,因为“个性”本身已愈来愈变成自私的同义词。一个资本主义社会赞扬“个性”和“自由”,是有其既得利益的。“个性”和“自由”可能只不过是意味着无限扩大自我的权利,以及逛商店、采购、花钱、消费、弃旧换新的自由。我不相信在自我的培养中存在任何固有的价值。我还觉得,任何文化(就这个词的规范意义而言)都有一个利他主义的标准,一个关心别人的标准。我倒是相信这样一种固有的价值,也即扩大我们对一个人类生命可以是什么的认识。如果文学作为一个计划吸引了我(先是读者,继而是作家),那是因为它扩大我对别的自我、别的范围、别的梦想、别的文字、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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