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

使徒行传26章朗读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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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    帕。见徒25:13注释。这位年轻的王与保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犹太王族已经衰败了的家系-马加比家族和希律家的这个 的子弟 帕自称是一个犹太人,但在内心里却是一个罗马人。他的统治标志着一个王朝和一个时代的结束。从起初希律王朝就受罗马的控制,也的确没有任何辉煌的记录。在他面前站着保罗,现在已经上了年纪,但他的信仰却很坚强,尽管环境不利却信心坚定。 帕是愤世嫉俗的,对实际价值漠不关心;保罗却是为真理热心的,无论自己要付上什么样的代价。   伸手。提到这个自然的手势暗示路加可能是一位见证人(参徒21:40)。   分诉。即,自辩(见徒25:8注释)。在 帕面前分诉时,保罗对一个有名无实但显然没有敌意的犹太人说到了自己。相信自己必会得到更好的理解,他无疑是以更大的自由说的,可能比他从前在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分诉时更为详细。徒26:2“ 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万幸。希腊文是makarios,“幸福的”,“幸运的”,“受祝福的”(见太5:3注释)。保罗在 帕面前比自从他被捕后曾出现在的任何一个人面前更为自由自在。比起一位异教的地方官员, 帕能远为准确而迅速地估计到原告和被告的感受。保罗无疑指望藉着 帕影响非斯都的罗马人心态。虽然保罗是在为自己分诉,但他的思想无疑主要是向那些集合到他面前的人宣扬基督。他们的悔改归主,他们从罪的捆绑得到释放,对他来说,比他自己脱离捆绑着他的锁链得到释放更有意义(见徒26:29)。保罗在他的开头语中说“实为万幸”完全是真诚的。   至于。或“关于”。徒26:3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更可幸的。这个词很可能指保罗要将一切事告诉 帕的万幸(第2节),而不是指 帕比其他显要而博识的犹太人更内行(参徒25:26)。   规矩和辩论。见徒6:14;21:21注释。徒26:4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为人如何。保罗的行为,他的生活原则,以及他的人生观。   自幼。相当于“从开始”。保罗还是一个少年人时就到了耶路撒冷。甚至在大数时,从童年时期他就已经沉浸于犹太人的生活方式了。在耶路撒冷,他曾度过了许多使品格非常格式化的年头,凡知道他的人从那时都能证实他在他们中间的生活方式。   在耶路撒冷。或“并在耶路撒冷”。这种译法会暗示甚至在大数的时候保罗就已经主要与自己的百姓联合了,他们无疑在那个异教城市中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聚居地(见徒9:11注释)。保罗完全被犹太人的习惯和成见充满了,不太可能会违反它们。他作为一个青年人在耶路撒冷进一步的学习,会加深他童年时的经验和忠诚。   犹太人都知道。许多犹太 都曾认识保罗,知道他的人就更多了,主要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年轻人就被蒙准进入了犹太公会(徒8:1,3;《述》第十章),也因为他曾热心逼迫他们所仇恨的拿撒勒教*的人而挣得的名声。因为犹太 们对他的信任,他曾受托带着特别的使命去大马士革(徒9:1,2)。徒26: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从起初。或“从头,自始”,这种说法同样被路加用于他关于福音事迹的知识(路1:3)。   他们若肯作见证。但是他们不愿说出他们个人所知道是真实的有利于保罗的事。   最严紧的。直译是“最严格的”。希腊文并没有双重 。请比较腓3:4-6。   教门。该词的意思要么是“异端”,要么是“教派”(见徒5:17;15:5;24:14注释)。在这里它指出法利赛是一个教派。   法利赛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2页。徒26:6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上帝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受审。或作“被审判”,即,不管他对犹太教基本原则的忠诚(第4,5节)。作为一名基督徒,保罗相信的“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第22节)。   所应许的。即,要来的弥赛亚的应许,对以色列的其他所有应许都集中于这个应许,那十二个支派曾一直指望这个应许,保罗宣布它在耶稣里实现了。关于弥赛亚的这个应许里内含着他的复活(见赛53:10-12注释),因为一位死了的弥赛亚能对以色列有什么帮助呢?对保罗来说,耶稣的复活乃是伟大的中心事实,证明了他对于将来的所有盼望都是正确的(林前15:12-23;腓3:10,11;帖前4:13-18;多2:13)。论到弥赛亚,对犹太人的思想来说,主要的难点在于犹太人已经那么全神贯注于旧约圣经关于伟大国家和一位注定要击败他们的仇敌的弥赛亚的来临—自然全部是依据众先知的预想(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7-32页)—以致他们看不到弥赛亚必须先为他们的罪受苦受死的事实(见路4:19注释)。保罗知道那荣耀的应许会在基督复临时实现(林前15:51-54;来9:28)。   我们祖宗。特别包括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徒26:7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的事奉上帝,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这应许。即,给亚伯拉罕的和向他的后裔历代重申的有福应许(创12:1-3)。对保罗来说,耶稣就是这个有福应许的化身、手段、和实现(罗4:12,13;林前1:30)。   十二个支派。虽然十个支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分散在列国中了,无论在哪里他们都曾像被掳的移民一样被驱逐,不过他们仍被认为是那应许的承受者。无疑,这些支派中还有忠于上帝的余数(参王上19:18)。雅各曾写信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雅1:1)。女先知亚拿出身于亚设支派(路2:36)。在重建之后,经过多年,必有许多被放逐的人漂泊回到了自己家乡。在《他勒目》中(《祝祷》20a,宋西诺版,第页),拉比约哈难据说是“来自约瑟的子孙”。   立即地[切切地]。希腊文是enekteneia,“认真地,热切地”。“立即地”不能传达该希腊词的意思。   昼夜。这种说法强化了虔诚的犹太人藉以实践他们信仰的热心与热诚的概念。    帕。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词。   我被控告。保罗曾在盼望弥赛亚的两个基本方面受到挑战:(1)基督是弥赛亚,(2)弥赛亚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一个犹太人中的犹太人,并且是一个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因而被他的同胞控告,所基于的正是犹太教盼望的中心。他,这个严紧教门中最严紧的人,竟被打上了背教者的烙印-最热心的爱国者竟被宣布为一个叛国者!   犹太人。即,被犹太人控告。在所有人中,他们本应该在外邦人面前拥护他的事业,但他们反而出现在控告者的角色中了!徒26:8上帝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不可信的。对保罗这个法利赛人和基督徒来说,相信死人一般要复活,特别是耶稣的复活是必然的。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犹太人信仰的整个结构(见徒24:15)—更不用说基督教的整个结构(见林前15:12-22)—就瓦解了。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相信上帝就没有意义了(见太22:32;林前15:14,17,19注释)。   你们。这个代词是复数,所以包括全部听众。徒26:9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攻击。保罗一度曾“凭着良心”与基督教作对(徒23:1),但那是被多年的犹太环境和教育烙麻木了的良心。   名。在使徒行传中是一个常见的表达方式,指那复活的一位(见徒2:38注释),他实实在在是以色列所有盼望的化身(见约1:14注释)。徒26: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认为早期教会的伟大主人公,外邦人的使徒和近三分之一新约圣经的作者保罗,曾有一段时间是犹太教天空的一颗明星,在犹太人中十分受尊敬,这似乎令人感到奇怪(见徒7:58;8:1;9:1,2;22:4,5)。他曾一度被现在如此激烈地控告他的人或者他们的最近后继们提拔到高位(参《述》第十章),并且受托重要的责任(徒9:1,2)。他作为逼迫者的工作并不是由怒火爆发产生的,而是一个虔诚人的有计划的活动,充满雄心地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效力,在达到他的目的方面 是无情的。此外,这些活动都集中在耶路撒冷,在那里,他的仇敌们更为苦*,因为他们曾是他的朋友,现在却计划要将他置于死地(徒25:1-3)。   被杀。路加只特别提到了司提反的死。显然还有别人的死也曾是保罗应负责任的。   出名定案。即,投我的一票。徒26:11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在各会堂里。显然,早期信徒们并没有使自己与各会堂分开,而是继续与他们的犹太弟兄们在圣殿里一同敬拜(徒2:46)。关于各会堂作为刑罚的地方,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本注释第五册第56页。约主后年,特土良曾称犹太各会堂为逼迫之源(Scorpiace10)。   逼。直译是“持续强迫”,或“设法用武力”。   亵渎。即,放弃相信基督是弥赛亚的信仰(参利24:11-16)。皮里纽(约主后年)发现基督徒们宁死也不与基督断绝关系(《书信》第十章.96)。   恼恨。直译是“生气的”,“狂怒的”。保罗曾是一个宗教狂热者,可能部分在于力图消灭圣灵的感动(见提前1:13)。   外邦的城邑。即,外国的城市,巴勒斯坦边界以外的城市。

保罗叙述归主经过徒26:12“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色去。   那时。直译是“在[追击]这些事期间”,意思是“在执行那差事的时候”。   领了权柄。保罗曾是犹太公会到处奔走反对异端的人。他曾是犹太教的检察总长。徒26:13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晌午。那使人眩目的光并不是日光,因为保罗已经在越来越强的日光中旅行了数小时了,并没有遭受不幸。在最明亮的日光中,一道超自然的光,甚至比日光还亮的光,使他的眼睛瞎了。在第13-18节中,只叙述了在徒9:1-22中没有谈到的保罗悔改的要点(见本册注释第页)。徒26:14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有声音说。所有人都听到了那声音;但只有保罗听懂了那话语(见徒9:4,5注释;参但10:7;约12:28,29)。   踢刺。这看起来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希腊箴言,它很可能是在所有农民中流行的,即使是犹太人。这个比喻来自东方农夫的一个习俗,就是使用铁制的刺棒驱赶牲口加快步伐。可能这幅场景实际上正发生在大马士革的路旁,于是主就用它作为给这个逼迫者的信息的一个适当的例证(关于耶稣对流行的箴言的用法,见路4:23注释。)被译为“踢”的动词的词形可以被理解为意思是“持续踢”,被译为“刺”的词(kentra)意思是“刺棒”(参林前15:55,在那里它以单数形式出现,被译为“*钩”)。该神圣的信息暗示,保罗的良心曾激烈地反抗圣灵的呼吁(参徒8:1注释)。保罗的老师迦玛列的精神(徒22:3)比保罗当时所展现的精神更为宽容。这种教育背景,以及在保罗悔改前就有亲戚成了基督徒的事实(罗16:7),无疑是使他的灵性处于危机的要素。徒26:15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我是耶稣。希腊文是egōeimiIēsous(见徒9:5注释)。徒26:16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派你作执事。见徒9:10,15注释,那里记载了上帝通过他的代表,大马士革的亚拿尼亚指教了保罗。   你所看见的事。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在这样读和读作“你已经看见我的事”之间有分歧。保罗实际上看见了他的主(徒22:17,18;林前9:1;15:8)。正是基于这一直接的任命,保罗才声称他的使徒身份。他通过亲身经验知道基督确实复活了(参加1:15-18;提前2:7)。见证要真实,见证人就必须对他所见证的事有直接的认识。   我将要指示你的事。基督曾在多个场合向保罗显现,进行指导和干涉(见徒18:9,10;22:17-21;23:11;林前11:23;林后12:1-5)。保罗是复活之主的一个见证人,并且从个人经验得知了复活的真理。徒26:17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救你。在从前的叙述中,并没有提到该经验的这个和别的细节(徒9:22)。这并不是一个应许,承诺主会保守保罗免遭危险,而是说他会在危险的时候与他同在。   百姓。即,犹太人,与外邦人形成对照(参第23节)。   我差你。强调代词“我”。那授予保罗使徒职分的,不是别人,正是耶稣本人。徒26:18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叫他们的眼睛得开。见路4:18注释。一个关于他的使命成功的应许。保罗知道魔*已经弄瞎了人们属灵的眼睛(罗1:20-32;林后4:4)。甚至当耶稣对保罗说话的时候,保罗都正在遭受肉眼瞎了的痛苦。他会多么赏识眼睛得开的需要啊!   使他们归向。或“使他们可以回转”。他们的眼睛既然得开了,就能看清他们正在走的道路的终点乃是死亡。这会使他们转变。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见约1:4-9注释。   撒但的权下。撒但已经使全人类都陷入了罪中。他确实是罪恶的创始者。唯有基督的高超权能才能把人从他的魔掌中释放出来。   赦罪。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都不能自己除掉罪。福音使他们容易得到赦免即除掉罪恶的好消息(约1:7-9;彼前2:24)。   基业。不是这个暂时世界的虚空,在邪恶中老化的基业,保罗要提供给外邦人“一个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的基业(彼前1:4)。   因信成圣。保罗经常提到成圣,就是圣徒们必须经历的品格改变的过程。要在片刻之间脱离罪疚感,就必须藉着称义(见罗4:8注释),称义之后,再加上内心和生活重复的持续的奉献,以达到在基督里完全的目标。成圣乃是“一生的工夫”(见《述》第五十五章)。见太5:48注释。与所有基督徒必须经历的一样,保罗正在经历持续的奉献,在基督里胜了又胜(腓3:12-14;见罗8:1-4注释)。

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作见证徒26:19“ 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我没有违背。保罗不“用脚踢刺”了(见第14节注释)。他作出了完全的顺服,响应了基督给他的异象。这次的献身是那么彻底,以致自此以后,一旦责任的道路变得清晰了,他就决不迟疑。他只求知道他的主要他做什么,然后就去做它(见徒16:6-12)。终其一生,他 的问题乃是“主啊,我当作什么?”(徒22:10)。他可以仍旧选择不顺从,但“基督的爱”激励了他(林后5:14)。   那从天上来的异象。见徒9:3-7注释。这并不是一场梦。扫罗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实际遇见了他的主,并且亲身认识了他—在某种意义上比那些曾在肉身认识他的人更亲身认识了他。对保罗来说,这个异象永远是一个活泼的现实。保罗知道他所信的是谁(提后1:12)。徒26:20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劝勉。直译是“宣布”,或“通告”。保罗是上帝的福音传道士,是他好消息的传令官。   大马士革的人。保罗立即开始工作,就在他悔改的地方,正是他曾定意要给教会造成严重损害的地方(见徒9:19-22注释)。   在耶路撒冷。保罗约在三年后回到了耶路撒冷(加1:18)。在那里,他冒着生命的危险,以这种大胆作了见证,使得犹太人,特别是希腊化的犹太人(见徒6:1;14:1注释)极为愤怒(徒9:29)。   犹太全地。即,全部地区。并不清楚保罗是在什么时候进行这次在犹太的福音传道的,可能是在他到耶路撒冷的数次旅行中的一次或多次完成的(见徒11:29,30;12:25;15:3,4;18:22;21:8-15;参加1:22)。   外邦。保罗对外邦人的使命开始于约九到十年后,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1:25,26;13:1-4)。   悔改。希腊文是metanoeō,“改变[一个人的]心意”(见太3:2注释;徒3:19-21)。   行事为人。见太3:8注释。保罗在这里并不是提倡靠行为成义,而是提倡那种表现出生活已经达到了因信在基督里成义的特征的“行为”。他的意思并不是说靠履行某些行为挣得义是可能的,而是说真正的义自动地产生相称的行为,而且证明生活中上帝恩典的存在。没有任何一位福音传道士曾像保罗这样强调藉着上帝拯救的恩典因信成义的光荣事实(罗3:21,22,27;弗2:5-8)。但是每当保罗提到白白赐予的救恩时,他总是像这里一样,详述随之而来的好行为(见罗8:1-4)。有信心的人更是坚固律法(罗3:31),因为他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行善”(弗2:10)。只要有真正的因信成义,那义总是在好行为里被表明出来。“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见雅2:14-24)。徒26:21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拿住我。见徒21:27-31注释。徒26:22然而我蒙上帝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上帝的帮助。见徒21:31,32;23:11,12,30注释。就人的眼来看,是吕西亚和他的士兵们营救了保罗,但保罗知道是上帝差来了帮助(见徒23:11)。   见证。见徒9:15;26:1注释。   众先知和摩西。即,旧约圣经(见路24:44注释)。保罗多次断言他相信并且忠于圣经(见徒24:14注释)。应验在耶稣里的弥赛亚的诸预言,被散布在旧约圣经的篇章中。徒26:23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基督。直译是“那基督”(见太1:1注释)。   必须受害。基督的受害、死亡、和复活乃是犹太人和保罗争论的要点。在犹太人的弥赛亚观中,根本没有一位受苦受死的弥赛亚的地位,所以更没有理由相信弥赛亚要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在这里说的话几乎与耶稣在往以马忤斯去的路上所说的话完全相同(见路24:25-27注释)。“钉十字架的基督”对犹太人来说,一直是“绊脚石”(林前1:23)。参徒13:27-37注释。   从死里复活,要首先。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那“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他也是首先宣布藉着信他死了的人要复活的一位(约5:21-29;11:23-26)。就时间而言,基督并不是首先从死里复活的。在那种意义上,摩西是 个复活的(路9:28-30;犹9)。基督在显要方面和作为生命的创始者方面是“首先的”(西1:15,16;3:4)。既已战胜了死亡(徒2:24;启1:18),他就向所有信靠他和他的权能的人保证了永生。他的复活乃是义人普遍复活的保证(林前15:12-22)。他是那“将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的(提后1:10)。   把光明传给。或作“传扬亮光”。福音,与人们对一位救主的需要同样古老,在他的死与复活的新亮光中以新的力量被传扬了。见约1:4-9注释。   百姓。即,犹太人。西面称婴孩耶稣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他的“民以色列的荣耀”(路2:32)。   外邦人。对他们来说,保罗是上天所拣选的传扬真理亮光的信使(见徒9:15注释)。

保罗恳请 帕信主徒26:24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分诉。即,作自己的辩护。   非斯都大声说。他听到的过于他能理解的,或者过于他想要听的。他的抗议是大声喊着说的。对喜欢听世俗之音的耳朵来说,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林前1:23)。   癫狂了。即,疯了,如本节稍后和第25节中所讲的。非斯都很可能真诚地相信保罗因影响了他的心智的崇高主题而走火入魔了。 帕所能理解的,如果他愿意的话,完全超越了罗马人非斯都所能理解的。徒26: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大人。即, 的,一个尊称的常见用法,合乎非斯都的高级职位(见路1:3;徒23:26;24:3注释)。   明白。与斥责他的癫狂相反。徒26:26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王也晓得这些事。保罗要求 帕承认他所说关于基督的话在历史上是正确的。   放胆直言。记载在本章的关于保罗悔改的记录比在第9章和第22章中记载的同一事件更为详细。保罗确实是放胆直言了,部分是因为 帕王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听者,还可能部分是因为他认识到了这很可能是他 一次在巴勒斯坦的听讼会了。他自己和他的听众们都大大依赖于此。   这些事没有一件。即,耶稣的生平和服务,他的死和复活,五旬节的经验,彼得、约翰、以及其他使徒所行的神迹,保罗令人惊异的转变,随着福音的传扬而来的显著结果。   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法利赛人曾抱怨说“世人都随从”耶稣“去了”(约12:19),而犹太人则告诉在帖撒罗尼迦的地方官员说使徒们已经“搅乱了天下”(徒17:6)。伴随着传扬福音的兴趣和兴奋,以及论争,确认了保罗所说的。徒26:27 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你信吗?。推测起来,作为一个犹太人,他是信的。众先知已经预言了保罗所说关于耶稣的一切。见第22节注释。   我知道。不愿意不明智地使 帕处于一种困难的境地,保罗抢先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帕了解保罗所说的都是真的,但是,对他来说,知识和确信没能产生行动(见太7:21-27注释)。徒26:28 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稍微[几乎]。希腊文是enoligō,直译是“在一点儿里”,可能是“在一点[时间]里”,但决不是“几乎”。这节经文的希腊原文的模棱两可性已经导致了各种翻译和解释的尝试。注释者们一般断定 帕说的是反话,好像是要轻视保罗在26,27节中所做的严肃请求似的。假如这样的话,他的反话就是一个面具,要隐藏他的真实感情了(见《述》第四十一章)。像 帕一样,那些处于深信之中的人时常以一种漠不关心的方式说话行事,特别是在不信的同伴们面前的时候。 帕虽然深信,却可能想要给那些被召集到这位巡抚的觐见室的人们留下这种印象,他认为保罗天真地以为一个囚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或者用如此简要的解释能使一位王改变信仰。徒26: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上帝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象我一样,只是不要象我有这些锁链。”   不但你。保罗一点儿都不沮丧,仍旧迫切地发出他的呼吁。   是。直译是“能变得”。   无论少劝,多劝。直译是“无论小规模还是大规模”,与 帕惊呼的“稍微”有关(第28节)。保罗通过证据给出的无论少还是多,都足以据以呼吁像那位王一样见多识广的一个犹太人。   不要有这些锁链。当保罗打手势时,他想起了捆绑他的那些锁链。徒26: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当他这样说了的时候。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   王起来。这次会见结束了,保罗的富有能力而简要的陈述和恳切的请求没有产生显著的结果。可以猜想保罗可能多么深感失望啊。徒26: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彼此谈论。相当于“他们彼此说”,就保罗的案件交换意见。   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保罗可能“癫狂了”(第24,25节),但他并不危险。非斯都和 帕显然愿意承认保罗是真诚的,有学识的,并且为上帝热血沸腾。徒26:32 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可以释放。见徒25:11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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